GDLB研究生管理条例

  • 日期:2010-11-03
  • 5839

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  北京大学

计算地球动力学重点实验室GDLB

Laboratory of Computational Geodynamics

Graduate School of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& Peking University

 

GDLB研究生管理条例

20041月试行)

一、总 则

1. 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基础研究的中心,同时也是科研后备人才的培养基地。在上级领导的支持下,GDLB不断改善科研环境和办公条件,增加科研设备,为多出人才、出好人才创造条件,培养了大量的优秀青年大气科学工作者。目前不仅有国内在读硕士生、博士生,还有海外的学生在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工作。为了加强研究生的管理,使实验室研究生培养工作更为完善,一方面保障在学硕士生得到完整的基础科研训练,在学博士生有稳定的科研环境,另一方面维护研究生导师的权益,以更好地完成科研任务,多出成果,出好人才,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。

2. GDLB的研究生是研究生院研究生的组成部分,必须执行研究生院的研究生管理条例。本条例是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条例的补充,适用于所有GDLB的在学研究生。

二、GDLB研究生分会

3. GDLB研究生设立研究生会GDLB分会,接受GDLB和大气物理所研究生会的领导,负责GDLB研究生的一些管理、组织和协调工作,并起到沟通研究生和实验室之间的桥梁作用。

4. GDLB研究生分会设立分会主席和副主席,民主产生分会主席和副主席,并报主管部门备案。分会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为两年。

5. GDLB研究生分会保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。在GDLB的支持和领导下,组织研究生的学术交流和文体活动,以及各种研讨会,活跃生活,以确保研究生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。

6. GDLB研究生分会负责组织筹办每两年一次的GDLB研究生英语沙龙活动。

7. GDLB研究生分会应及时向GDLB反映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。对于研究生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、研究生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,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GDLB领导汇报。

8. GDLB研究生分会每年须向实验室提交一份年度工作总结报告,包括年度工作业绩、研究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可能的解决方案、加强研究生管理的设想等等。

三、研究生的权利和义务

9. GDLB的研究生享有对GDLB研究生管理和发展的建议权、监督权和参与权;享有对GDLB仪器及办公条件(主要指计算机、复印机、传真机、打印机、办公室等)的使用权。

10. 硕士研究生有权自由选择去向,但不得占用出勤时间准备GRE和TOEFL考试。凡属停下科研基础训练专攻TOEFL和GRE的学生,实验室有权终止其对GDLB仪器和办公条件的使用权。

11. GDLB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多写科研论文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,所发表的论文享受GDLB论文的奖励津贴。对完成高水平科研工作、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、积极参加室内活动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优秀研究生,实验室除给予适当奖励外,还将优先考虑推荐其留所工作、进入GDLB流动站等。

12. 研究生必须遵守考勤制度。因故缺勤必须向分会主席或副主席和导师请假,三天以上必须向所主管部门报告。

13.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室内、所内学术活动,GDLB研究生每年至少参加室内学术活动10次。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在本室作至少一次正式学术报告,硕士研究生应作至少一次读书报告。

14. 博士学位为最高学位,GDLB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,专心从事科学前沿研究。由于研究生科研内容已纳入导师的科研计划,为保证GDLB高质量完成国家任务,保护导师权益,GDLB原则上不允许在学博士生准备GRE和TOEFL考试,否则实验室有权终止其对GDLB仪器和办公条件的使用权。

15. 研究生必须爱护GDLB的公共财物、仪器和办公设备。

16. 本管理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