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10班党支部“党员的权利与义务”组织生活会成功召开

  • 尹艳君
  • 日期:2018-01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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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日晚,610班党支部于教2-127教室成功召开主题会议。本次会议的主题为“党员的权利与义务”,由支部书记夏亚飞主持,参会成员有预备党员以及正式党员。

此次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。首先,在支部书记的带领下,全体党员同志温习了党章中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的相关内容。支部书记指出,党员拥有八项权利及义务,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、不可分割的整体,是互为条件、互相促进的关系。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,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。党员行使权利的时候,也是在为党尽义务。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,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没有一定的民主权利做保障是不行的。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党员言论行为准则不可缺少的部分,对于增强党性,发挥党员的积极性,保障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,保证党的组织的巩固和行动的统一,提高党的战斗力,保证党的正确领导,完成党的历史任务。认真理解和掌握共产党员权利与义务的本质,用一个党员标准要求自已,有所为有所不为,在新时期新阶段,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
接着,党员同志们积极讨论,并发表自己的看法。担任班长的张辉同志表示,作为跨入21世纪的研究生,面对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,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,多文化交融碰撞和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等一系列新的情况、新的问题来说,这既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,又是一个充满挑战的时代,充满风险和压力的时代也就面临着新的发展,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。研究生党员是研究生当中的精英,是研究生群体中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较高的优秀分子,因此更应该保持和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要学好理论知识,提高自身素质,在政治上带动同学的进步;还要勤奋学习,掌握本领,在学习上与同学共同进步。

会议最后,由支部书记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,她表示,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学生党员,要努力成为一名四有新人,要积极去履行党员义务。因此,我们必须立足于自己的实际工作,对相关的科学文化知识、先进科学技术有足够的了解和掌握。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更好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